各市、县(区)文明办,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老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处,各大型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助力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激励引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塑造“最美形象”,唱响“最美声音”,传递“最美精神”,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决定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最美老干部”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老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深入挖掘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事迹,弘扬离退休干部高尚品德,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学习老同志、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的良好风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区直部门单位、各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评选“最美老干部”10名。
三、评选标准
1.思想政治好。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若干规定》,始终保持政治坚定、不忘初心、理想永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活动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本地本部门组织的参观、培训、座谈、情况通报等活动,关注国内外大事,关心支持本地区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始终保持与时俱进、思想常新。
3.家庭关系好。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与邻里团结和睦、互敬互爱、互信互助。教育子女及下一代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家庭关系和睦。
4.发挥作用好。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提建议、当参谋;围绕党组织建设、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扶贫帮困、科普教育、法律普及等方面发挥作用,献智出力;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关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参与社区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从事结对帮带、听取评议、纠风督导等其他方面工作,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5.精神风貌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方式文明健康,身体良好,心态平和,积极向上,主动参与老年文体活动,以个人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展示老同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评选办法
1.自治区文明办与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共同成立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最美老干部”推荐评选工作。
2.以五个地级市、区直部门(单位)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3.各地、各部门(单位)在离退休干部中要广泛宣传“最美老干部”评选活动,深入挖掘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填写申报表。
4.五个地级市(含所辖县、区)的推荐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原则上按照名额分配数量,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推荐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最多推荐1名“最美老干部”,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5.组委会办公室对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听取意见、多方考察后提出初步候选人20名,经“最美老干部”评选组委会审定后,采取网络投票形式对候选人进行排名。评选组委会依据候选人事迹和排名情况,研究确定10名“最美老干部”,其余10人确定为最佳提名奖,经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后予以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最美老干部”推荐评选活动,精心组织、搞好动员,让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
2.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视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最美老干部”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评选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局面。
4.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表述,用典型事例说话,做到实事求是、文字通畅、亮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最美老干部”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
联系人:何子洋 联系电话:0951-5025917
附件:1.“最美老干部”名额分配表
2.“最美老干部”申报表
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工委
2019年3月19日
关于开展“最美老干部”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宁老干通字〔2019〕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