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老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处,各大型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
为充分发挥广大离退休干部在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方面作用,持续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决定组建宁夏离退休干部宣传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利用各类宣传平台主动宣讲政策主张、引导社会舆情、动员人民群众、推动实际工作,把党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努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人员组成
离退休干部宣传员队伍由五市和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组成。原各单位网宣员经征求本人意愿后,按人员选聘条件直接纳入离退休干部宣传员队伍。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将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宣传员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并评选表彰“优秀离退休干部宣传员”。
三、选聘条件
人员选聘要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因人而异、因势利导的原则,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宣传员花名册以及有关资料档案。如出现空缺时,及时补充人员并予以备案,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人员选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有较深入思考研究,熟悉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党史知识、国学研究、医疗保健、科技创新、扶贫帮困、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科普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具有一定专业知识。
3.具备丰富的宣讲经验和较好的宣讲能力,表达能力较强,能与党员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开展网络宣传工作的,应当具备一定的互联网运用能力,能利用QQ、微信、微博、博客、论坛和网络社区与网民互动。
4.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热爱宣传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
5.身体状况良好,心态平和,积极向上,无严重疾病,能够自主参与各项活动。
四、工作任务
(一)担任《塞上金秋》期刊、公众号通讯员
结合重大节庆、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塞上金秋》期刊、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单位组织的约稿。
(二)开展主题宣讲
依据工作和实际需要,组织离退休干部宣传员开展巡回宣讲,深入各党支部开展点单式讲党课。
(三)进行网络宣传引导
参与中组部老干部局、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在网络上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进行网上正面宣传;参与各种论坛或以个人名义在国内或地区知名网站建立老干部专题博客、微博,紧扣网上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撰写评论、发表博客、微博、跟帖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反映涉老网络舆情信息。
(四)参加志愿服务
组织离退休干部宣传员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开展志愿宣讲服务。
五、组织设置
在离退休干部宣传员队伍中,成立“业缘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4名,负责宣传员队伍中党员政治学习、思想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和志愿服务等,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给予充分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离退休干部宣传员队伍建设落到实处。各市、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征求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尤其是网宣员意愿基础上遴选报送宣传员。原则上,各市至少报送5名,区直部门(单位)至少报送1名,并于5月15日前将离退休干部宣传员登记表报至宣传调研处(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人:鱼游水 联系电话:0951-5025917
传真:0951-5054351
邮箱:nxlgbjxcdyc@163.com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自治区党委离退休干部工委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