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及其党建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研究、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4.指导离退休干部活动开展,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开展志愿服务,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5.宣传离退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6.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