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者中组建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19-04-10

作者:

admin

 

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老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处,各大型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有效推动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决定在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者中组建通讯员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主要职责

  1.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了解本部门单位工作动态,宣传老干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做法,取得的新成绩,离退休干部先进事迹、典型人物。

  2.积极向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期刊、网站、订阅号投稿,原则要求每月提供稿件不少于一篇。

  3.各单位组织的活动,第一时间撰写通讯报道,上报信息。

  4.努力完成上级部门单位委托的宣传报道和采访任务。

  5.通讯员除了自己撰写稿件外,还要带动、指导、帮助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积极撰写稿件。

  二、推荐上报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通讯员承担的重要职责,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热爱宣传工作、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干部推荐为通讯员。

  2.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名通讯员,填写上报《通讯员情况登记表》(含分管宣传工作领导的个人信息)。

  3.请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通讯员情况登记表》报至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宣传调研处,通讯员扫描二维码加入“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通讯员”微信群。

  联 系 人:鱼游水 电话:0951-5025917  15009514331

  电子邮箱:nxlgbjxcdyc@163.com(电子邮件名称注明“通讯员登记表”)

  附件:1.通讯员情况登记表

  2.“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通讯员”微信群二维码

通讯员情况登记表.docx

  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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