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老年大学研修班及研修人员管理规定

撰写时间:

2022-09-06

作者:

 

  为了规范教学工作,引导研修班科学设置、规范教学、人性化管理,现制定如下研修班管理规定。

  1. 研修班学员须为我校学员骨干,或学业优秀具有创作或展演能力、得到学校和任课老师认可的社会人员。

  2. 年龄78岁以上人员进入研修班,需出具相关身体健康证明,提供由子女签字出现意外学校免责的承诺书。

  3. 进入研修班学习,需由学校统一考核、面谈。进入研修班后,每学年需参加学校统一考核,未通过考核,学籍自动取消。

  4. 研修班每学期课程不定课次(最少8次),出勤不得少于70%,低于出勤次数,学期末自动退学。

  5. 研修班学员,每学年需主动参加各类比赛、展演,每年至少获得学校以上活动荣誉1次以上;在学校开展的作品展及演出中,每年至少参与1次。

  6. 通过考核后,研修人数未能达到开班比例,由符合研修条件学员提出研修意愿,教务科审定,可安排至教学班上课,同研修班学员同等对待同等要求;人数可开班时,须调至相应的研修班。

  7. 研修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85岁。

  8. 本规定由宁夏老年大学服务中心教务科负责解释。

宁夏老年大学服务中心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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